臺灣居民在上海辦理“臺胞購房身份認定證明”手續(xù)須知
一、 臺胞身份的認定依據(jù)
1、 公安部門授權機構或其他法定機構簽發(fā)的《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》;
2、 其他能證明臺胞身份的證件;
二、 購買商品房的類別
在本市區(qū)域內實行土地批租的高標準內銷商品房
三、 交驗的證明材料
1、《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》或其他身份證件等(原件、復印件各一份)
2、房屋買賣合同或私房買賣合同(原件、復印件各一份);
四、 辦理程序
1、 臺胞憑房屋買賣合同或私房買賣合同,到房屋所在地的區(qū)縣臺辦填寫申請表;
2、 區(qū)縣臺辦對臺胞交驗的證明材料審核無異后,出具"臺胞購房身份認定證明";
3、 臺胞持"臺胞購房身份認定證明"前往有關部門辦理房屋產(chǎn)權等其他有關手續(xù)。